治理组织
董事会
友达光电董事会负责指导公司策略、监督管理阶层、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项作业与安排、对公司及股东会负责、依照法令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或股东会决议行使职权。另外,透过年报揭露董事会董事的出席率及利益回避情形,加强董事对其自身应尽之责任与义务之要求,确实发挥监督与管理公司之功能。
董事会落实多元化
依据公司「公司治理守则」,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经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并就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需求拟订适当之多元化方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二大面向之标准:
- 基本条件与价值:性别及年龄等。
- 专业知识与技能:专业背景、专业技能及产业经历等。
2019年10月底,由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成员及董事会议事单位,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进行内部绩效评估。
每年定期进行董事会绩效评估
内部自评
详细介绍外部评估
详细介绍委托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办理外部董事会效能评估,就董事会之组成、指导、授权、监督、沟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自律及支持系统等8大项构面以在线自评问卷及实地访查之方式进行评核,评估结果持续精进董事会职能。
董事会绩效评估内容包括五大面向: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董事会组成与结构、董事之选任及持续进修及内部控制,共计45项评估指标;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之绩效评估内容亦含括五大面向:对公司营运之参与程度、功能性委员会职责认知、提升功能性委员会决策质量、功能性委员会组成及成员选任及内部控制,分别为23项评估指标与19项评估指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分别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各分为三个等级:超越标准、符合标准及仍可加强。
2019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自评结果皆为超越标准,且无重大之改善项目,评估结果预计于2020年第一次董事会向董事报告,并做为董事会及功能性委员会成员其绩效、薪酬及提名续任之参考。同时,本公司亦参考董事之建议,于2019年底董事会通过设立公司治理委员会,以建置适当且足够的功能性委员会。
整体成果
- 本公司董事会内部自评结果为超越标准
- 董事会成员兼顾专业性、独立性及多元性
- 董事会督导经营部门规划并落实永续相关议题,领先同业优先设立永续长一职
董事会兼具积极落实永续治理、深入参与经营管理、以及高度发挥自律精神等三项特质。
参阅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外部评估证明运作与执行情形
诚信经营
本公司为健全诚信经营之管理,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诚信经营政策与防范方案之制定及监督执行,并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诚信经营执行情形包括企业诚信手册导读及诚信宣言签署、全球「诚信友达人」倡导活动、在线诚信遵法课程、利益冲突申报作业、廉洁职务盘点及「供货商/外包商行为准则」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