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公司治理藍圖
友達自發性的重視公司治理,亦遵循金管會所頒佈之「公司治理3.0 永續發展藍圖」,以提升企業永續發展及強化市場國際競爭力,朝向永續經營的卓越企業發展。
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執行情形
- 董事會成員均完成至少 6 學分之進修課程
- 友達公司治理評鑑至今共榮獲八屆排名前 5%
- 辦理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公司治理委員會之評估結果皆為超越標準
董事會
7 次
審計委員會
6 次
薪酬委員會
4 次
股東常會
1 次
永續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2 次
公司治理委員會
4 次
董事會
友達光電董事會負責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對公司及股東會負責、依照法令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另外,透過年報揭露董事會董事的出席率及利益迴避情形,加強董事對其自身應盡之責任與義務之要求,確實發揮監督與管理公司之功能。
董事會落實多元化
依據公司「公司治理守則」,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及年齡等。
- 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整體成果
- 本公司董事會內部自評結果為超越標準
- 董事會成員兼顧專業性、獨立性及多元性
- 董事會督導經營部門規劃並落實永續相關議題,領先同業優先設立永續長一職。
獨立董事席次
50 %
女性董事席次
共 3 席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
不超過 1/3
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積極落實三項特質
每年定期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內部自評」內容包括五大面向,包含: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董事會組成與結構、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及內部控制,共計 45 項評估指標,評估結果共分為三個等級:超越標準、符合標準及仍可加強。2023 年度友達5個面向之自評結果皆為標準以上,且無重大之改善項目,評估結果已於2024 年 1 月向董事會及公司治理委員會報告,並做為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其績效、薪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委託中華公司治理協會辦理外部董事會效能評估,就董事會之組成、指導、授權、監督、溝通、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自律及支援系統等8大項構面以線上自評問卷及實地訪查之方式進行評核,評估結果持續精進董事會職能。
治理組織運作與執行
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定期與公司之簽證會計師進行交流並就簽證會計師之選任、獨立性及績效進行審核。同時,公司內部稽核人員會依據年度稽核計畫定期向審計委員會提報稽核彙總報告,以及審計委員會信箱投書報告,審計委員會亦定期對友達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及其工作進行考核。
審計委員會組成情形
友達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 其中包含2 位財務專家) 組成,5名獨立董事皆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之專業、工作經驗、獨立性及兼任獨立董事家數等資格條件。
參閱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2 年度年報
- 審計委員會之權責與會議出席狀況,請參考友達光電 112 年度年報之參、公司治理報告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
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內容含括五大面向: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及內部控制,其中共23項評估指標,評估結果各分為三個等級:超越標準、符合標準及仍可加強。
了解更多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與職權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董事會及高階主管薪資政策
友達董事報酬辦法,遵循《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辦理,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提案後,經董事會決議後執行。於公司章程中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友達高階經營團隊長期激勵獎金計畫,啟動條件連結(1)經營績效目標 (2)ESG永續績效與重大主題管理目標,每年檢視近三年累積成果,若達成啟動條件目標,經營團隊成員可獲佔整體薪酬70%~90%獎金,期使高階經理人薪酬與公司營運績效及永續績效能高度連結。
薪資報酬委員會於核定高階經理人薪酬時,同步與外部專業薪資顧問合作,確保高階經理人薪酬具備競爭力,提升薪資政策與市場趨勢、環境脈動之連結。本公司經理人部分酬金以股票方式給予,並訂有《經理人持股規範》,要求經理人之持股價值為年度本薪的一定倍數:兼任經理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總經理為10倍,其餘經理人為5倍。經理人須於派任5年內達成持股目標,並在擔任經理人期間維持上述持價值,以強化公司治理實踐企業永續經營承諾。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內容含括五大面向: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及內部控制,其中共19項評估指標,評估結果各分為三個等級:超越標準、符合標準及仍可加強。
公司治理委員會
依據公司治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公司治理委員會每年至少開會一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其主要職權如下:
- 制定董事會成員所需之專業知識、技術、經驗及性別等多元化背景暨獨立性之標準,並據以覓尋、審核及提名董事候選人。
- 建構及發展董事會及各委員會之組織架構,進行董事會、各委員會及各董事之績效評估,並評估獨立董事之獨立性。
-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進修計畫及繼任計畫。
公司治理主管
友達光電董事報酬辦法,遵循【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辦理,由薪資報酬委員會提案後,經董事會決議後執行,並另於公司章程中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一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之督導及規劃,其資格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之一第一項公司治理主管之規定。
永續暨風險管理委員會
友達於 2013 年底成立永續委員會,為公司永續發展運作之最高治理機構;2018 年以十年打造的厚實基礎,進一步設立永續發展總部統籌永續發展方針。回應全球氣候議題與淨零碳趨勢,友達永續委員會於 2021 年底轉型升級為 ESG 暨氣候委員會,除了實踐友達CSR EPS 2025 目標外,亦以 2050 年淨零為核心目標,肩負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面向的碳任務。為落實企業永續治理之運作,以積極回應利害關係人對於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等各面之及董事會之督導參與,並推動全球化之營運風險管理與因應對策,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經董事會通過,將「ESG 暨氣候委員會」改為「永續暨風險管理委員會」,為董事會下之功能性委員會,並於「永續暨風險管理委員會」其下設置「永續暨風險執行委員會」。
委員會依循計畫-執行-查核-處置 (P-D-C-A) 之概念運作,於年末將各種聲音回饋各分組,並授權由各分組評估檢討因應對策,併同目標專案之訂定,於隔年年會上,由委員會主席確認後展開推動。
友達「永續暨風險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及2位獨立董事組成,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下轄永續暨風險執行委員會,依各組工作方針進行子委員會之運作,透過副總等一級主管擔任主委,帶領各子委員會運作及跨單位合作,將願景藍圖展開成各組目標及方案,每月進行檢視,每季向董事長報告以決策重大議題,每年則依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規範向董事會報告運作成效。
了解更多